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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这段时间以来,祥华娱乐过得真的很难,吕卓峰暂时不方便对成丞动手,所有怒火都倾倒在了祥华娱乐身上。

如今,祥华娱乐旗下一个个艺人被曝出丑闻,业务也一点点被逼回缩,公司上下人心惶惶。

他们已经不想节外生枝了,成丞和祥华娱乐的案子一旦开庭,不管输赢,祥华娱乐肯定会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被群嘲为小丑,这是他们不可接受的。

于是,汤斐被推出来作为和谈对象。

祥华娱乐跟十三家品牌方的诉求有所不同:

十三家品牌方希望成丞败诉,借此保留住他们随时可以跟艺人解约的权力,而祥华娱乐只想让成丞撤诉。

汤斐本来都买好了礼物,打算上门给成丞道歉的,没想到去了才发现成丞已经把房子卖了,无奈之下,只能打电话。

电话一接通,她就生怕被成丞刁难,不给成丞开口的机会,飞快的说道:

“成丞,我已经把名字改了,我现在不叫塌房了,我叫汤斐!意思是希望旗下的艺人一飞冲天。”

这是她表诚意的一个方式,潜台词是:成丞你看,你说我的名字寓意不好,我马上就把名字换了,我多重视你的意见啊!我太有诚意了!所以希望你耐心把我的话听完好不好?

成丞不动声色,问道:“汤斐的首字母是什么?”

汤斐微微一愣,略一琢磨后回答道:“TF?”

成丞又问:“脱粉的首字母是什么?”

汤斐慢慢张大了嘴巴,迟疑道:“也是TF?”

成丞挂断了电话:“所以,再去改个名字吧。”

望着黑掉的屏幕,汤斐人都傻了?

汤斐?脱粉?

我#%W$#

她正思考着,再换一个什么名字,既避开谐音梗,又避开首字母,还能有美好的寓意,忽然意识道:

不对啊,我是代表公司来跟他讲和的啊!

她再次拨打过去:“喂,成丞,我这次打电话给你是讲和——”

成丞打断她:“古代讲和要交纳岁供,奉为上国的,你们公司给出了什么条件?”

汤斐半晌:“我们公司答应——”

成丞再次打断:“这样吧,你们公司全体高管上门向我请罪,分我一半股份,我可以考虑一下。”

汤斐楞道:“这不可能啊!”

成丞冷淡道:“那没办法了,希望你可以记住今天,尤其是你们公司日薄西山,江河日下,破产倒闭,资不抵债之时,回想起来,我已经给过你们机会了。”

说完,成丞再次挂断了电话,顺带手,把她拖进了黑名单。

接下来半個月,成丞与十三家品牌方及祥华娱乐之间的案子成了整个娱乐圈的焦点,各种消息、猜测、舆论在各社交平台爆开,各方粉丝和路人也纷纷下场站队。

十三家品牌方虽然自知证据对自己不利,但依然没给成丞好过,聘请了业内顶尖的律师团队,还奢望将成丞击败,但终归是虚妄。

11月4号,几十起案子终于全部终结,以成丞大获全胜而告终。

不出意外,祥华娱乐再次成为众人眼中的小丑,祥华娱乐的处境越发艰难。

也不知道汤斐和祥华娱乐的高管有没有后悔。

十三家品牌方也遭到了舆论反噬,成丞还把跟他们的通话录音发了出去,双方彻底撕破脸皮,其嚣张傲慢的态度引来众怒。

其中,十三家品牌中的国际品牌被骂的最狠:你们敢对欧美明星这样?到天夏的土地上作威作福,滚出天夏!

国货品牌也被骂:就是因为你是国货才支持伱,结果你越卖越贵,薅我们羊毛不说,也学的跟洋货一样嚣张跋扈了!简直就是资本家的本质暴露无遗!

十三家品牌方被迫站出来发表了几篇避重就轻、推卸责任的道歉声明后,见事情越闹越大,只能无奈断尾求生,辞退了好一批人。

但是短期内的股价下跌还是无法被止住,成丞虽然还没有做到他所说的“有我没你,有你没我”,但也切切实实的让他们感受到了痛。

当初他们吃成丞塌房流量吃的有多猛,如今就被越发壮大的小黑子冲的有多猛。

而起诉大V、博主、网友的案子,也都彻底结束了,这些案子都是代理人出席,成丞面都没露,他们中不乏有向成丞讨饶的,但成丞理都没有理。

顺带一提,十三个品牌方,被法院判处了10W——50W不等的高额赔偿金,并公开向成丞道歉,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了;祥华娱乐也被判处向成丞公开道歉;众大V和博主、UP主也视影响不同,被判处几千到几万的赔偿金,并公开道歉。

当初成丞和张娇的案子,法院也判张娇向成丞赔偿20W,但她已经休学,并跑路到国外了,这个钱应该是追不回来了,她在国外的媒体上,还大骂天夏司法不公,迫害弱势群体等等。

成丞暂时顾不上她,只是将她记在了小本本上,以待来日。

而张娇起诉成丞曝光她个人信息的案子,开庭当天她没敢回来,被法庭以撤诉处理。

所有案子结束后,有媒体带节奏,说成丞的做法过于狠辣,不留一丝余地,这是在绝自己路;支持张娇的残余分子也借势大骂成丞,说成丞把一个国家的栋梁之材逼得有家没法回。

面对如此种种,成丞在鲁迅先生的文章《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死》里挑选了两段出来,并加以修改,发在了微博:

[俗语说:“忠厚是无用的别名”,也许太刻薄一点罢,但仔细想来,却也觉得并非唆人作恶之谈,乃是归纳了许多苦楚的经历之后的警句。

我们常用不打落水狗之说,也听说刚勇的拳手,决不再打那已经倒地的敌手,这实足使我们奉为楷模。

但我以为尚须附加一事,即敌手也须是刚勇的斗士,一败之后,或自愧自悔而不再来,或尚须堂皇地来相报复,那当然都无不可。

而于狗,却不能引此为例,与对等的敌手齐观,因为无论它怎样狂嗥,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况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耸身一摇,将水点洒得人们一身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但后来性情还是如此。老实人将它的落水认作受洗,以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事。

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也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

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

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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