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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士别三日,刮目相看

“博渊,你儿子回来了。”老爷子看了一眼林博渊,不咸不淡的说道。

“爹。”

林毅站起来,微微点了下头。

“回来就好。”

林博渊看到林毅壮实不少,欣慰的点了点头。

“姨娘。”

林毅看向林博渊身边的妇人,大约四十岁左右,可能是平素保养的好,看上去徐娘半老,风姿绰约。

“立松,你这孩子怎么大年初一才回来?”王氏用一种溺爱的眼神看着林毅。

林毅的生母,在生他的时候,高龄难产而亡。

林博渊后来娶了王氏续弦,王氏生有一女,名立玲。

“军务繁忙。”

林毅语气有些生硬和冷漠。

在前身的记忆中,王氏是一个有心机的女人,人前对他无比宠溺,人后对他责备有加,所以,前身自小对王氏厌恶透顶。

“立松,怎么和你姨娘说话的?”林博渊有些责怪的看了林毅一眼。

老爷子皱了皱眉,出声打断:“好了,立松今天刚回来,我们一家人能团圆,也是一件开心的事,莫说其他。”

“是。”

林博渊忙应承道。

在书香门第中,孝字最大,其次是礼。

老爷子的话,在林府相当于圣旨,谁也不敢违背。

一会儿后。

李婶和丫鬟们端着饭菜上来,一家人在阁楼的餐厅就坐用餐。

“怎么不见立玲那丫头?”老爷子问道。

“立玲去同学家玩了。”王氏笑着回道。

“这丫头的性子是越来越野,大年初一都不消停。”老爷子皱眉不悦道。

“等她回来,我们一定严加管教。”王氏脸色微微有些不自然。

老爷子没说话,而是叮嘱林毅快吃饭,相比林立玲那丫头,老爷子显然更在意林毅这个孙子。

毕竟老一辈人都是老传统,嫁出去的女子泼出去的水,唯有男子才是正儿八经的自家人。

“立松,你在哪个部队?”林博渊问道。

“第一师。”

林毅不假思索的回道,他军校毕业之后,分配的去处正是第一师,后来军校政治部一纸调令,将他调往杭州秘密基地受训。

“第一师是国军的王牌,你能进入第一师,证明你的军事素养十足优秀。”林博渊道。

林毅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在前身的记忆中,林博渊是一个古板教条的人,通俗来说,就是不懂变通,凡事认死理。

“立松,现在外面不太平,你可真是的,做什么不好,非得参军打仗,三爷就你一个儿子,你要是上了战场,有什么三长两短,你让我们可怎么办?”王氏假惺惺的道。

林毅没来由的一阵恶心,王氏所言,听上去似是在关心他,实际上,此妇心思歹毒,明里暗里的在挤兑他。

当然,王氏的那点儿小心思,不仅他看的一清二楚,老爷子怕是看的更清楚。

砰。

老爷子狠狠一拍桌子,怒道:“住口,以后再说这种不吉利的话,休要怪我不讲情面。”

“父亲息怒。”

林博渊忙站起来打圆场,道:“她是心疼立松,没有其他意思。”

“对,我是心疼咱家立松,担心他的安全。”王氏一副委屈的模样,泪眼婆娑。

老爷子一生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王氏的这点儿小把戏,他一眼就能看穿。

“我吃饱了。”

林毅没有理会王氏的阴阳怪气,此妇只要不出幺蛾子,就由她去,反正林家的这点儿家产,他也不稀罕。

“李婶,带立松下去休息。”老爷子吩咐道。

“是。”

李婶忙头前带路,絮絮叨叨的说道:“少爷,老爷吩咐,您房间的东西,一样都没动,全部保持原样,我隔三差五进去打扫一下灰尘……。”

餐桌上。

老爷子脸色阴沉,道:“立松是老三的儿子,也是林家的继承人,这一点,谁都改变不了。”

“父亲说的是。”林博渊附和道。

王氏皱了皱眉,心中有些不悦,不过,在老爷子面前,有些话她不敢说,毕竟林家能有今天的辉煌,全靠老爷子的余威撑着。

“立松的婚事,不能再拖了,你们都是怎么想?”老爷子问道。

“我是这么想的,赵富阳的千金,贤良淑德,蕙质兰心,在国外接受过高等教育,她与立松从小相识,算是青梅竹马。”林博渊道。

“赵富阳的女儿?”

老爷子皱了皱眉,他不太喜欢赵富阳这个人,一身的铜臭味儿,不过,赵玉那姑娘他见过,美貌聪慧,与立松倒是郎才女貌。

“我倒是觉得,城北高家千金,与立松倒有夫妻相,那高家夫人多次向我提起,有意将女儿许配给立松……。”王氏道。

高家千金?

老爷子直接摇头,高家是靠打鱼发迹的,他们的女儿不配给立松为妻,毕竟林家书香传家,祖上出过多名大官……。

“父亲,您若是同意,我明天就给富阳兄打电话,让他带着女儿来我们林家做客,借此机会,把立松的婚事给定下来。”林博渊道。

老爷子神色沉吟片刻,道:“此事就这么办。”

“是。”林博渊忙点头道。

林府。

东侧院子。

林毅躺在榻上,毫无睡意。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进入梦乡。

这一觉,足足睡了六个多小时,他醒来看了一眼腕表,凌晨两点整,这个时间段,林家人都在大梦周公中。

他闲来无事,便出了房间,往厨房的方向过去。

在经过一座房间的时候,他听到一道窃窃私语的声音,要是没记错,这是他妹妹林立玲的房间。

他凑近听了几耳,顿时有些无语。

林立玲居然与女同学合谋,计划着去上海追星。

民国时期,明星的号召力很一般,但像一些当红电影明星和歌星,还是备受年轻人欢迎的。

他摇了摇头,去厨房找了点儿食物,填饱肚子后,他返回房间,拿出笔记本,开始写写画画。

次日。

天色大亮。

林家的下人们在院子动起来,有人在扫雪,有人在劈柴,有人忙着端茶倒水。

林毅在外面打了一套拳,便去阁楼陪老爷子说话,在前身的记忆中,老爷子虽然有些不讲理,却是最关心他的人。

阁楼中。

老爷子起的很早,手里端着一杯热茶。

“老爷子,您要是闲的无聊,咱两下两盘棋。”林毅道。

“不和你下,你的棋太臭。”老爷子摇头道。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林毅把棋盘那拿过来,摆在茶几上。

“那就和你下一盘。”老爷子笑了笑。

林毅一边下棋,一边试探老爷子的口风:“现在兵荒马乱的,家里生意如何?”

“外面世界道乱,但富阳地界,还算太平,家里拢共就那七八间铺子,倒还过得去,养活一大家人不成问题。”老爷子道。

“现在兵荒马乱的,我觉得棉纱比较赚钱,老爷子不妨囤一批棉纱,等到关键的时候再抛售出去,必能赚一个盆满钵满。”林毅道。

“我老了,对那些黄白之物不感兴趣。”老爷子摇了摇头。

林毅淡淡一笑,也不强求,毕竟老爷子年岁已大,何况,老爷子名声在外,每年都有人登门求购墨宝,不缺钱财。

两人对弈了一会儿。

老爷子发现林毅的棋艺长进不少,竟能与他杀的旗鼓相当,要知道,以前的林毅,堪称烂棋篓子。

又一会儿后。

老爷子嘀咕道:“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老爷子,缴棋投降。”林毅笑道。

“不错,上了三年军校,当了半年兵,棋艺大涨。”老爷子夸赞道。

这时,李婶从外面进来,恭敬道:“老爷,该吃早饭了。”

“走,吃早饭去。”老爷子看了一眼无可救药的残局,起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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