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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中五第一人,只怕敌人死得不够透彻!

“小子,有种就再靠近一点!”

赤手空拳的程哥仍在嘴硬,用言语挑衅。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故意虚张声势,以此争取更多时间恢复。

但看着他那虚弱干枯的身体状态,显然是后一种。

“嘿~”

孟德狞笑一声,嘴唇张合,低吼:

“蒸血!”

这两位换血境武者现在是什么状态,孟德一清二楚。

他有三条气血之龙作为后备能源,且趁机补充过水分,仍缺水到不行,何况这两个一开始就为了寻找他而疲惫不堪的野生武者!

现在能站起身来说话,意识清醒,都算是他们坚挺了。

全盛状态下,他们两个之间随便一个站出来,都能打败孟德。

可如今被孟德拖成这样,哪还有余力对抗。

用言语逼迫,再以长击短,这就是孟德的计谋。

不算高效,也不算轻松,过程更是惨烈煎熬,但非常简单有用。

孟德战力再度爆发,内息和气血疯狂燃烧。

心脏像是水泵,突突突的剧烈跳动,快速运送着血液往返全身。

雷鸣声滚滚,如同引擎启动,透体而出,清晰可闻。

“死!”

孟德猛扑向前,狂暴凶狠的杀意直击两人心房。

鹰爪擒拿手套上气血之龙,咔嚓几声,敌方手臂就被分筋错骨。

“啊!”

程哥惨叫出声。

大蟒搏杀术和鹰爪擒拿手一样,都是对人型特攻武技。

两者各有所长,但在关节技上,几乎没有差别,只看武者的使用和实力。

如今孟德欺的就是他软弱虚脱,不在全盛状态。

出手无力,反应缓慢,自然不会是孟德对手。

另一位换血境眼中精光一闪,竟凭空再生出一股力量来,长棍舞得虎虎生威,疯狂朝孟德砸去。

五郎八卦棍!

孟德早就认出了这套棍法,和一班的一位武科生修行的武技相同。

他正要乘胜追击,直接击杀面前这人,没想到另一人居然留有后手。

也是吓了一跳,连忙反手拨开袭来的棍影,迅速后退。

“你是怎么做到的?”

孟德甩着疼痛发麻的手臂,冷声问道。

警惕中带着疑惑,这人明明已是强弩之末,近乎油尽灯枯,也不见他有什么补充,怎就突然爆发了?

可这人也不回话,双眼紧紧盯着孟德,手持长棍不再动作。

空气突然安静,对峙片刻后,孟德才恍然,发现了不对。

这人目光呆滞,胸膛都停止了起伏...

竟死了!

原来如此,刚才不过是回光返照,消耗完最后的生命力后,自然是活生生累死了!

也对,随身带着沉重兵器奔袭,压力和消耗比另一位换血境还要大很多。

坚持到现在,情急之下爆发出最后一股维持生命的力量,肯定只有死路一条。

孟德将目光重新投向那位直冒冷汗,低吟哀嚎的程哥。

他瘫倒在砂石地面,见孟德靠近,又看了同伴一眼,不由惨笑一声:

“好,你狠,不愧是官府专业培育出来的武科生,亦不愧是第一!

狠人,我服了!

死得心......”

话未说完,孟德已上前补刀,鹰爪擒拿手直接破开头骨,深入大脑。

内息这种超凡力量被消耗殆尽后,单凭换血境的肉身,怎么可能顶住孟德攻击。

两位换血境被他硬生生拖死,但孟德尤未放心。

对他而言,完整的尸体,着实是有些可怕了。

天知道敌人有没有修行过假死功夫,前世的经验告诉他,阴沟里翻船的人不再少数。

所以,他选择轰碎这两人的头颅,粉碎他们的大脑。

如此一来,孟德才露出轻松的微笑,不再感到害怕。

中五第一人,只怕敌人死得不够透彻!

迅速搜刮了下两人的尸体,发现都是穷鬼,一点战利品都没有。

“晦气!”

孟德啐了一口,脸色阴沉。

这次战斗,要不是身法武技有了突破,怕是亏大发了。

无奈,只得赶紧远离,在身体上涂抹郑雄斌赠予的膏药,以此遮蔽气息。

同时运起龟息功,寻找一个足够隐蔽的地方。

一大瓶子膏药,即使分给老王和夏草两份,也还剩下大半。

这东西最好是用水化开使用,直接涂抹都有些浪费。

不过现在这情况,根本就没有那个条件。

郑雄斌的计划虽然简陋粗糙,但也没有指望孟德真能成功。

事实上,他只是想让孟德试试而已。

根本目的还是让孟德躲过这劫,等他出关。

一个真气境强者的分量,往往会让许多人心生忌惮。

出关前的他,和出关后的他,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而龟息功虽拉胯,但配合上这瓶膏药,完全就发生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

两者叠加,孟德自己都快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了。

龟息功降低人体机能,锁住气息和生命活动。

这瓶膏药就是龟息功的加强版,带着一股泥土和草木的味道,将人气彻底掩盖。

并且也刺激着身体进入休眠状态,却不影响思维,效果相当强悍。

孟德如同待机一般,不动如山,体内丹药和血钻仍在持续不断的释放能量。

有龟息功帮助,心神沉寂下去,对水的渴望都淡了许多。

他在休息,要等恢复好后,再准备前往地图上约定的地方汇合。

然而有些事总是事与愿违,血腥味特别容易招惹关注,特别还是两位换血境武者的血液。

到了这个境界,血液之中,甚至会自带馨香和光华。

整个身体,都隐隐透出体香,似有圣人之姿。

两位换血境死去,那种独特的血腥味混合着馨香,自然是最惹人瞩目的。

金角族的巡逻小队很快就闻踪赶来。

这些族群外表与人类体征很相似,通常来说都是金发金眸,还有额间一根凸起的金角与人类有所区别。

实力越强,这金角便越发金光灿灿,且其内蕴藏着一股神秘力量,可释放出一次金色闪电,相当独特强大。

能成为这小秘境内排名第一的种群,自然是有两把刷子的。

不过这天生的神通也不算太逆天,只能释放一次是其一,另外一个则是,非所有金角族都能觉醒这种神通。

他们之间,也是有普通人和精英之分的。

五位金角族巡逻小队直冲冲的朝孟德而来,直接就将他从一堆荆棘丛中抓出。

“???”

孟德一脸懵逼,五位换血境,其中一位更是圆满级的存在,这TM怎么打?

还有,离事发现场那么远,又特意涂抹了膏药才远离,不应该留下什么气味才对!

他们是怎么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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