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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活着成为传说

“郑大哥!”

魅魔惊喜喊道,快步靠了上去。

孟德又是一脸问号,感觉脑容量都已经不够用了。

这两家伙,怎么扯到一块去了。

见魅魔靠过来,郑雄斌满脸的严肃顿时软化,关切说道:

“人没事就好,别担心,我会解决。”

瞧那温柔的语气和小眼神,孟德只感觉人都要麻了。

这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郑教官吗?

不过回想起之前和郑雄斌交谈之时,正好听他说过,秘境里男多女少,正好解决一下生育问题。

卧槽,不会是当时他已经先行下手,内部消化了一个吧?

这样的话,一切都说的通了。

难怪这只魅魔刚入秘境四个多月,就有钱在这寸土寸金,越发值钱的学园都市中盘下一间店。

原来是傍上了大佬!

也难怪郑雄斌明明不属于巡警司,都会亲自赶来。

想必之前冲突爆发时,这只聪明的魅魔就已经悄悄联络过他。

想到这,孟德又用看死人一般的视线看向对面那七位武者。

得,不用自己布置后续计划了。

对大佬的女人动手动脚,这不是在打大佬的脸吗?

自寻死路啊!

果然,在郑雄斌问起经过后,魅魔就将事件起因,一一条理清晰的在他身边说出。

完全不用添油加醋,郑雄斌的脸色就已经黑似锅底。

冰冷的气息扩散开来,孟德都不由打了个寒颤。

这是起了杀心啊!

完全不同于孟老爷子那种,需要开启蒸血秘法才能爆发正常战力的筋膜境。

郑雄斌正处于实力巅峰,甚至即将突破到真气境。

且又在军部磨砺多年,从血与火中趟过不知多少遍,战力极度可怕。

要知道当初借用军阵力量,他甚至可以力战长生教三位真气境的强者。

普通筋膜境圆满,恐怕在他手里都走不过十招!

这样的人,已经到了内息积蓄期,称之为半步真气境都不为过。

一骑当千,完全不是问题。

当然,这里的千,指的是古代披甲士兵。

被这气息一压,对面野生武者的那几个脏腑境,立即就如同面对严寒的小鸡仔一样,瑟瑟发抖起来。

“扣上,带回去。”

郑雄斌也懒得废话,直接一挥手。

身后跟来的十几位人手就纷纷围了上去,缴械,扣锁,一气呵成。

在一位筋膜境圆满,还有十几支重火力的镇压下,这群野生武者屁都不敢多放一下,乖的像只狗。

不用多说,这几位下场不会好到哪里去。

虽说郑雄斌是军人,不会违法犯忌,但到了他这个程度,光是一个态度,就足以影响到一些事的决策。

在合理范围内,这几人定然是能判多重就多重。

如此恶性的事件,开枪杀人那位,死刑是没跑了。

解决完这些人后,郑雄斌打了个电话,又多叫了一些人来帮忙收拾残局。

用他的话来说,这是警民一家亲。

要充分且坚定的执行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道路。

安慰了魅魔几句,郑雄斌才得出空闲来。

他笑着朝孟德走来,拍拍孟德的肩膀,说道:

“孟德,谢了,要不是你帮忙,阿芙蕾雅恐怕会出事。

算下来,你这可是救她两次了。”

“哈哈,斌哥客气了。

咱新国大好少年,任谁见了,都会选择见义勇为嘛!”

孟德叉了会腰,似自得,又有些少年般的腼腆,随后拱拱手,说道:

“对了,还得恭喜斌哥,看来发展的挺顺利。”

他挤眉弄眼,弄得郑雄斌都有些脸红。

“还行还行...”

孟德也不客气,趁机将老王和夏草介绍给郑雄斌,让他们在这根粗大腿面前混个眼熟。

两人拱手,执古礼对待,郑雄斌也回应,双方算是认识了。

“走,今晚我请客,一起去吃大餐。”

他豪气的一挥手,就要感谢一下孟德。

不过孟德很识趣的摆手拒绝,开着玩笑一般回答:

“唉,斌哥,不是不愿意。

平常你要请客,我绝对要狠宰一笔。

可惜,今晚吃太饱了,我们就在对面那家吃完的,然后正巧碰上这事,实在是撑不下了。

我看呐,你还是先回去照顾一下嫂子。

这才是最重要的,之后咱们有的是机会聚。”

郑雄斌想要请客,孟德自然乐得攀关系。

只不过现在一个是已经吃太饱,二个则是那些亚人种,主要是阿芙蕾雅受了惊吓,需要郑雄斌去安抚。

识时务者为俊杰,孟德可不想打扰这两人增进感情。

“好,那我就过两天再请你们!”

郑雄斌也不强求,孟德说的也很有道理。

确实,以后有的是时间聚,现在阿芙蕾雅那边更需要他。

如孟德所料,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认为孟德识大体。

这就很重要,人际关系可不是一味攀附就行的,还得看情况行事。

哈?

你问孟德难道就对那只魅魔没有想法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所有男人都会对美色动心。

只是啊,孟德也仅仅只是动一下心而已。

行动是不可能行动的,现在还不是时候,太早了,耽误修行时间。

而且如今名花有主,孟德直接就彻底对阿芙蕾雅失去了兴趣。

越是精神贫瘠的人,就越渴望不切实际的爱情。

孟德现在的生活过分充实,着实没有太多精力去考虑这些。

真气境才不过二百五十寿而已,着迷于眼前的昙花一现,还不如放眼未来。

活的越久,你越会发现,容貌顶尖的少年少女,年年皆有,算不得稀奇。

可自身的寿命,年复一年,不会凭空得到补充。

唯有进入更高境界,才有望突破寿命限制,享受世间一切美好。

寿命,才是承载一切的基石。

孟德可不愿意,待自己垂垂老朽之时,只能充满怀念和悔恨的给子孙讲述光辉往事。

比起那样,他更希望自己能活成传说!

而且从前世那几十年既做过儿子也做过老子的经验来看,生孩子除了传宗接代,真没啥作用。

也许真应了那句话,儿孙自有儿孙福,没有儿孙我享福。

那个时代的年轻人,刚好勉强养活自己。

如果不是家中逼迫,还有社会压力,哪个愿意结婚生子啊!

总有人说等你老了怎么办,没人照顾,孤独死去。

可笑,年轻时高质量的享受了几十年,完全不亏好吧。

就算老了,也许因为生病没人照顾,从而导致死亡。

那又如何?

早看开了。

久病床前无孝子,有子孙的都不一定管你,老伴也有可能先你一步而去。

都是一样的低质量生活,这事儿孟德有经验。

自己的尸体臭了烂了,其实也和真正的自我没关系了。

而且人死鸟朝天,我哪还管他死后洪水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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