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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尘埃落定的巨额交易

另外苹果方面的收购行为虽然不少。

但果子的收购行为除了偶有大动作之外一般都是以收购中小公司和一些尚且处于萌芽阶段的创业团队为主。

在这种情况下,像快捷指令APP转让这种税后成交金额几千万美元甚至逼近一亿美元虽然对财大气粗的苹果来说算不上天价收购,但也算得上是巨额收购。

对于这样规模的交易苹果方面也不得不重视起来。

总之,苹果方面派出专人来中国同林灰签合同虽然是意料之外,但属实情理之中。

这次苹果方面同林灰进行正式合同签约的谈判团队里,林灰有很多熟识的面孔。

林灰看到了何毓慧、何悦等人。

这些人林灰上次同苹果方面进行游戏独占分成协议的洽谈时基本都打过照面。

签署独占分成协议这件事刚刚过去不久,林灰还算印象满深刻的。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林灰都很熟悉,其中也有几张生面孔。

几张生面孔除了为首的那人外也基本都是中国人。

而为首那人则是典型的西方人面孔,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此人看起来似乎是苹果总部方面的。

林灰猜测此人应该是苹果总部方面派来负责坐镇此次正式合同签署的专员。

果不其然,此人名叫卡米拉·布兰科,自称是阿德里安·佩里察(Adrian Perica)的高级助理。

阿德里安·佩里察是2009年入职苹果的,之后一直负责负责监督一系列硬件、软件和服务领域的重要技术和新业务的成功合并。

此次其虽然没亲自造访中国,但此人的高级助理过来显然跟其亲临差别不大。

作为一名高级助理,卡米拉·布兰科此人肯定也拥有很高的权限。

尽管此人权限不低,不过除了正式合同签字时是此人负责落款之外。

实际在洽谈的过程中,同林灰打交道的却主要是之前林灰打过照面的何悦。

所以说苹果方面此次签订正式合同时派来的团队里灵魂人物实际是何悦?

林灰记得上次同苹果方面谈分成合同时,苹果方面派出的谈判团队的核心人物就是何悦。

虽然两次都是如此,但这两次的谈判很明显不可同日而语。

像上次仅仅只是洽谈一下分成比例而已,而这次却是实打实涉及到巨量的真金白银。

虽然洽谈的过程何悦此人能自由发挥的内容寥寥无几。

但苹果总部居然把这样一宗税后成交额七千五百万美元的交易托付在何悦手中似乎还是一种莫大的信任。

以发展的角度看问题的话。

看得出来何悦此人地位在苹果高层眼中似乎在缓缓上涨。

林灰觉得这很不同寻常。

要知道此时的苹果在中国可是四大事业群时期。

连个总部都不设,却设四个事业群?

一般来说,不设总部却设一堆事业群通常是为了进行快速业务扩张。

但苹果中国显然不是这种情况。

以前苹果中国是有总部的,但因为一些原因又撤销了。

撤销了总部之后,在中国市场设立了四个事业群。

这种情况下,这一堆互不统属的事业群显然是为了制衡的结果。

这种制衡即便是外行人也能知道这会导致效率商业效率的下降。

苹果国际对此心知肚明,但奈何此时的苹果明显并不重视中国市场。

(虽然我国拥有着最多的潜在用户。

但事实上此时涉及到高端手机科技巨头在全球范围内逐鹿的战场其实是欧洲。

看看各种手机欧版的定价也能从中窥伺一二)

在苹果中国四个事业群分权制衡的情况下。

现在在苹果中国内部却出现一个似乎很得苹果高层信任的何悦。

这意味着苹果方面有可能比前世提前结束苹果中国四大事业群时期吗?

诚然如此的话,这对于林灰以及此时国内的手机市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此时在国内一盘散沙似的苹果已经表现出足够的竞争力了。

如果整合起来实力还是不容小觑的。

而何悦也有将此时国内尚且处于一盘散沙苹果整合起来的实力。

说起“何悦”,对于这个名字林灰先前并不是很熟悉。

只是知道此人先前是在苹果方面无线技术团队任职。

但在上次签署了独占协议后,林灰还是没少搜集资料的。

甚至连前世那部手机上诸如领英之类的软件林灰也没放弃。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近经过一番恶补资料之后。

林灰才发现原来这个何悦从籍贯、教育经历、任职经历来看这个和前世的geyue高度重合。

甚至可以说这“两个人”就是同一个人。

至于为什么名字和前世不同,可能是因为某些名为河蟹的跨时空神兽出没的原因。

就前世履历来看,这个人的任职经历相当精彩。

前世此人长期领导苹果无线技术软件工程团队。

专注于为苹果产品开发蜂窝、WiFi、蓝牙、NFC、定位和motion技术。

此人前世还负责开发Apple Pay,HomeKit 和 CarPlay的工程团队。

可以说战斗力相当刚勐了。

正因为此人前世为苹果屡立“战功”。

当苹果中国“四大事业群时期”宣告结束重新设立设立总部的时候。

此人成功上位担任苹果公司副总裁以及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

其上位后改变了苹果很多麻烦且蛋疼的规矩。

举个栗子,以前苹果账号注册是相当麻烦的,还要用邮箱注册,而非像往后几年那样能用手机号直接注册。

而诸如直接应用手机号注册苹果账号的调整就是何悦在任时期的调整。

除此之外,果子在华很多产品策略以及销售策略的调整都跟何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从前世何悦执掌果子中国推出的举措来看。

还算是相当称职的。

林灰印象里,前世此人上位的大背景就是苹果全球遭遇降频门事件。

而这个时空最近苹果也遭遇了降频门事件。

莫非何悦此人要提前上位了??

此人上位事小,苹果从四大事业群整合为一个整体事大。

诚然如此的话,那还真不是个好消息。

要知道,现在的国内手机市场国内手机厂商是相当惨的。

一个boom手机已经让国内的华米ov很吃力了。

如果再来一个跟boom集团同一体量的苹果的话。

那么对国内尚且处于萌芽阶段的国产手机厂商来说还真不是一个好消息。

虽然往后几年华米ov都能在全球市场分一杯羹。

但此时真就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此时(2014年6月)手机市场上,高端机型基本没任何国产手机。

即便是被称为菊厂高端路开端的mate7林灰记得也是年末才问世的。

不刻意去搜索的话,甚至很难一下子想出华米ov在现在这个时间节点的代表机型。

实惨无疑。

而对手更加强大了似乎国内手机厂商的崛起之路要更加困难了。

不过转念林灰觉得似乎也没什么。

现在的手机厂商再惨也没有往后几年那种被刻意打压惨。

现在即便惨一些也是正常的商业竞争。

既然是正常的商业竞争那么应该对竞争更加包容。

而且很多时候要辩证的看问题。

强大的压力未必动摇国内厂商的斗志。

吹尽黄沙始到金。

崎区道路上的成长反而可能使得国内的手机厂商发展的比之前时空里的更加强大。

要知道往后几年即便是被打压的情况下也不妨碍国内厂商推陈出新。

更何况现在这种小风小浪。

总之,林灰觉得问题不大。

……

至于说何悦。

像何悦这样一个既懂技术又懂市场同时被前世事实所验证能力的人。

林灰也不免生出几分爱才之心。

不过挖墙角什么的林灰兴趣不大。

前世何悦能发挥出色不见得是她本人多么多么出色。

而是因为苹果本身的强劲的科研实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摆在那。

说白了,有果子那科研实力以及对供应链的掌控能力。

CEO那位置就是拴头猪也不可能做的太差。

退一万步讲,即便是林灰想挖墙角也不太现实。

林灰现在虽然发展的还不错。

但对尖端人才的号召力依旧是很有局限的。

依旧是任重道远啊。

……

虽然何悦主持涉及到快捷指令/shortcut这软件转让正式合同的签订让林灰有点意外。

但就正式合同签订来说林灰对此还是喜闻乐见的。

毕竟林灰先前同何悦进行过接触。

因此对彼此的洽谈风格比较适应。

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快捷指令这个软件正式合同的签订很顺利。

正式合同并不是一纸文书就够了。

涉及到软件创意转让(这个时空特有)、软件着作转让、软件衍生权利转让等都对应着不同的文书。

之所以要搞这么多文书,一方面是明确责任,另一方面涉及到合法避/税的一些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合理避税并不是偷税漏税。

它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税收压力。

法律所不允许的是逃税漏税,而不是合理避税。

虽然文书很多,但也正是因为很多文书将一个庞大金额的合同拆分成若干份金额不是那么大的“小合同”

使得林灰在面对这样的合同的时候也不需要殚精竭虑。

各项文书都有条不紊地顺利签订着。

当然这也是因为苹果方面有和林灰更加深入合作的打算。

没有在文字方面玩心机。

否则像这种签约场合,少不了各种麻烦以及勾心斗角。

即便如此,正式合同的签订也耗时良久。

和之前的意向书内容一致,正式合同里面规定了:

林灰将涉及到快捷指令这个软件包括创意在内的全部软件所属转移给苹果方面。

苹/果方面需要分四次支付给林灰七千五百万美元。

首次支付四千五百万美元,在正式合同签署时将这笔钱支付给林灰。

而剩下的三千万美元分三次结清,每次分别结算五百万美元,一千万美元和一千五百万美元。

这几次结算时间视林灰对快捷指令这个软件的升级工作进度而定。

林灰需要在快捷指令现在这个基础上对快捷指令进行三次升级。

分别是适配性升级、功能性升级和拓展性升级……

除了这些内容,正式签订的合同还有很多附录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林灰以及苹果方面,双方对意向书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之类的条款。

不过这个保密多多少少有点鸡肋。

只是瞒着普罗大众而已,对于国家层面这种动作基本上无处遁形。

但凡是正规的交易总要涉及到税收。

像现在达成的合同肯定也涉及到税收。

涉及到创意转让,林灰并不是很清楚这个时空的规则。

但关于软件着作权的转让,林灰记得前世软件着作权一般被视为无形资产。

而无形资产转让涉及到的税收规则起码要交11%的税。

如果按照这个征收原则的话。

此次转让林灰全周期交易税后收入7500万美元。

那么也意味着这个过程至少将产生926.9万美元的税。

纳税约合几千万人民币可还行?

当然这只是一个估计值。

林灰觉得实际值肯定要远远低于这个数字。

虽然林灰向来是老老实实纳税的。

不过这些科技巨头大公司就不好说了。

注册地为了避税直接挪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可还行?

资本逐利,林灰也逐利。

重生到现在,林灰追求的基本都是一本万利或者干脆就是没本钱的生意。

但有所为有所不为。

林灰觉得既然享受了高利润就不该缺失社会责任这方面的担当。

反正林灰将来无论搞什么企业,最起码核心产业的注册地必须要在国内。

肥水不流外人田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是因为前世的一些不好的见闻。

连海外的人身自由都不一定能得到保证。

更何况是产业这种物质上的东西了。

哪怕平时再和和睦睦把酒言欢。

真涉及到矛盾。

平时维系的和睦基本都是虚的。

核心产业放到海外搞不好哪天就会鸡飞蛋打了。

生活终究不是在幻想乡之中。

万一真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可能造成的损失不是林灰能承担得起的。

总之,为了避免这种可能发生的恶劣事件。

必须从源头上杜绝隐患,把核心企业以及科研机构放在国内安置。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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