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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三章 悍然而击

这一击是项央由刀法与指法当中领会出的武学,将指劲之灵巧,刀气之犀利完美的融合在一起,更由于五指各催发一种刀气,彼此之间勾连,生生不息,完美流转,大有掌托一方刀山的伟力。

这一招出手,带给旁人的感觉除了强,除了猛,再没有第三个形容。

围攻之下,胡韬有刺杀之能,对于项央的威胁是极大的。

然而此人论及硬实力,并不强,在六大天人当中,也是属于垫底的存在。

一旦他的行迹被人勘破,身法又无法做到蜉蝣天地,迷踪无影,那么单对单之下,对比项央这样的强力人物,很难有还手之力。

便如现在,项央片刻之间破掉他的遁术与身法,且拼着硬受范增一击受伤的情况下,还要毙杀胡韬,无论是实力,还是气势,都让胡韬心生畏惧。

不过生死当前,胡韬也知道畏惧只会让自己死的更快,还不如放手一搏。

因此汇聚真气,奋起自己全身力量,朝着如虎狼一般扑来的项央心口处连拍三掌,阳关三叠,掌力融汇,化作一道阴柔如丝的的气劲搅去,希冀能够抵挡下来。

不过很显然,这样的希冀是不切实际的。

随着一声气泡被戳破的声音想起,项央破开胡韬的绵柔掌力阻拦,高大的身体轰然一声撞击到胡韬的身体之上,右手如尖锥从胡韬的胸口处掏出。

指间掌面有模糊的血肉跳动,而后被项央振臂推出,水色透明的真气爆发下,使得胡韬的身体被一股强绝的力道震颤,旋转扭曲间,化作血雾被打爆,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而项央则是手掌一甩,毛发皮肤鼓动,劲力贯发下,湿润的血液被滴滴弹出,很快将手上的血迹清理的一干二净。

随后才慢条斯理的将自己右手避沾染了血迹的膊衣撕下,扔到地上,露出不着衣物的胳膊,看起来造型有些奇怪。

不过此时却没人去取笑他,根本没人笑得出来。

这并不是一件可笑的事,相反,项央此刻显露出的强势,霸气,实在是太惊人了,那股子神韵,真的有一种天上地下无敌手的绝世风采。

没人能想到他会这么做。

安静,无比的安静,不但是唐枫以及那些后天护卫惊讶兼喜悦的捂住嘴巴,不敢出声,就是剩下的五大天人看到这一幕,也是心冷如冰,纷乱如麻。

项央杀人了,杀的不是普通的人,而是足以在武道上称为巅峰的天人高手,还是在被六大天人围困的情况下悍然出手,这样的人,实在很难去形容,勇者,还是疯子?

而与之带来的无形威慑,就更比放狠话来的恐怖多了,因为这意味着一个疏忽,大意,他们很可能步上胡韬的前路。

“硬接范涛玄天九变一击,他竟然丝毫伤势也无?连以伤换命都算不上,他在这短短时间之内,究竟发生了什么?居然有如此大的进境?”

沈傲表情阴沉的可怕,终于明白了自己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那就是项央比起当日,似乎强出不少。

如此说来,对方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既不是视生死如无物,也不是另有谋划,仅仅因为项央有足够的自信自保。

范增浑身肥肉乱颤,双眼死死盯着项央,除了喷涌的怒气,必杀的仇恨,还有深深的警惕,他那一击的力道有多强,只有他自己知道。

而项央不闪不避,硬接他那一击分毫无损,其肉身之强大,也只有他了解其中的恐怖,这下子麻烦了。

剩下的展飞,廖其辉,莫丰年三人也是心思各异,不过统一将项央的重视程度拔高数个层级,宁可高看一眼,不能小瞧一下。

“这就是神捕门的项央?原来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天才,自少年时代乘势而起,到青年武功大成,杀天人高手不过片息之间,这样的表现,武林神话之称谓当之无愧。”

唐枫脸上激动的通红一片,紧紧握着身侧两个妻妾的手掌,三人都升起一股强烈的求生欲望,能活,谁愿意死?

“可惜,胡韬一死,蜉蝣迷踪步恐怕真的就此失传,世间恐怕很难有第二个人再通晓这门武功,不过倒也不是绝对。

只要我修为与日递增,早晚能在虚空信息海洋当中畅游,观遍古往今来,跨越时空,天下武学俯拾可得,也算不得多么困难。”

项央心中只是微微一叹,便重新凝实心神,将所有精力放到剩下的五大高手之间。

胡韬一死,只是让他减缓压力,能不用顾忌暗中隐藏的杀机而分神分力,并不意味着危机解除,毕竟剩下的五个人也绝不好对付。

“杀,一同出手。”

沈傲倒不愧是多年主掌一方的人物,面对如此形势,当机立断,下令剩下的四人和他一起出手。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现在是十手,项央纵然表现惊人,能同时抵挡得住两个人的攻势,但剩下三个人的攻击却会打在他的身上。

而项央的横练修为或许比拟魔体一脉,能硬抗范增这等高手的全力一击而分毫未损,但三人如果一同施力于一处,一加一加一远大于三,未尝不能破防。

这也是沈傲非要召集如此多高手才出手的原因,为的就是有十足的把握能击杀项央,不留后患,有足够的容错率。

不然如果只三个天人高手,在死了一个的情况下,剩下两人能不能成功绞杀项央还真不好说,甚至依照项央现在的表现来看,可能性是是极低的。

不过项央是何等样人物,自然不会任由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一如之前悍然袭杀胡韬一般。

为此,沈傲话音刚落,率先出手的并不是沈傲一方的五个天人,而是项央。

一个人防守五个人,纵然项央已经臻至无招之境,也不会占丝毫上风,而项央始终认为,最好的进攻就是防守。

只听到一声清越的刀锋出鞘之声响起,项央手中已经多了一柄刀身略显暗淡的大刀,三尺七寸长,刀背暗金。

锋芒之气虽因为项央练无极刀体吸纳的原因远不如往昔,但它始终还是一柄刀。

弹指刀鸣,声声刺耳,项央脚下一蹬,人已经如离弦之箭飞出,持刀纵劈向手中长剑侧指的莫丰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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