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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口水歌

同心出版社接到了联邦星出版集团的版权转让申请,喜出望外,这又是帝国文化输出的一个重大胜利。

主编让黄满涛立即联系了庄梓,谈《亵渎》版权转让事宜,庄梓回复说希望让黄满涛进行谈判,版税收入不低于20%。

同心出版社很快和联邦星的文苑出版社达成了出版合同,版税被黄满涛谈到25%,庄梓在接到这个合同的时候,感觉很开心,这是出版社认可了自己是著名作家的版税分成比例。

其他的版权出版以及文字转换工作,就由联邦文苑出版社自己来做转换了,帝国和联邦星的文字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特别是文字差异较大,唯一一样的就是都属于中文文字体系--方块字。

联邦文字中夹杂着一些英文文字,还有一些英文的名字,这是和帝国差别比较大的地方,发音方式和帝国差异不太大,就像是广东话和普通话的差异一样,只要经过训练都能听懂。

版权转让,同心出版社获得的好处不多,当初庄梓和出版社签订的合约,就包括版权转让事宜,不过没有说明二次转让。这次同心出版社仅仅是一个转化器,收取了一定的费用而已,最大的好处还是庄梓获得的。

庄梓这时候才知道在帝国,写书还是很赚钱的,可惜这个帝国有学问的人并不是太多,造成了文艺的供应量的不足,虽然积累了十万年的人类文化的积累,但是仍然捉襟见肘,任何时代越是动乱,文学越是发达,帝国就是这样。

当皇室要求给庄梓配保镖的时候,被他果断第拒绝了,这都什么呀,都你们管着,老子还能不能干点自己的事情,所以绝对不行。

皇帝陛下只好同意了,让他注意安全,这次事件虽然糊里糊涂结束,皇帝陛下却并不糊涂,他知道庄梓肯定隐瞒了什么,因为庄秀的原因也不好过多深究。

庄梓又回归了正常的学习,在学校老师对他的关注度增加了很多,还有半个月就要毕业了,全校都在开始复习,准备考试了。

初中升高中,根据学习成绩,分配不同的学校。有高级中学,也有职业学校,升学率并不是很高,至少有一半的学生要进入职业学校学习,而高中则也分为三六九等,京城最好的高中是第二中学,庄秀就是那个学校的学生,今年也要毕业,庄秀要在大学和修真学院之间进行选择,不过似乎皇帝陛下另有安排。

这天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庄梓接到了“歌者之家”张老板的飞讯。

“庄梓,你的那首歌作为著名歌手满飞鸿的主打专辑的第一首歌了,刚刚发行唱片。”

庄梓打开电脑,看到了网上的新闻中说著名歌手满飞鸿的新歌专辑发布,主打歌正是那“大王让我来巡山”。

太阳对我眨眼睛

鸟儿唱歌给我听

我是一个努力干活儿

还不粘人的小妖精

别问我从哪里来

也别问我到哪里去

我要摘下最美的花儿

献给我的小公举

……

这是一首逗比歌曲,还是那种慵懒调性唱出来的那种卖萌逗比感。

这种歌曲庄梓是绝对不敢挂上自己的名字的,他也不知道谁敢唱这样的歌曲,为了出名简直不惜消耗听众的道德感,不过他也不在乎用这样的歌曲卖点钱。

而这个满飞鸿也真是比较逗比,满飞鸿是一个成名已久的歌星,不过一直在二、三流歌坛混迹,一直登不上名人堂。

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好的歌曲,就被演艺公司鄙视,甚至自己都有些自暴自弃,偶然的机会从一个朋友那里获得了这首歌,如获至宝,不惜借贷也要将版权全部买回来。

现在是买回来了,效果似乎还不错,在演艺公司内部审歌的时候,所有人都懵逼了,看到众人脸上的懵逼样,自己感觉非常不错,于是决定就这首作为主打歌。

想不到的是,刚刚上市就收到追捧,因为这首口水歌,朗朗上口,人人都喜欢听,虽然是那种卖萌风格,但是也很风趣幽默,在这种沉闷的年代,确实受到了一帮人的欢迎,特别是那种无聊颓废的年轻人的喜爱。

有歌评认识评论此歌为振奋心情的正能量歌:

一首多么欢快的正能量歌曲,一个小妖在山洞里陪着大王喝酒吃肉是最快活的事,且被安排去巡山,有各种危险;但它却是乐观的心态,风景好,山水甜,还敲锣打鼓唱起歌;畅想着自己美好的小公主,同时不忘团队的目标找个和尚当晚餐,尽管大王不一定带它分唐僧肉;如果感到困惑,迷茫,不值得,请来听巡山。

在这个世界上西游记是有的,也是一部著名的玄幻小说,不过是白话文的那种,收到很多人的喜爱。

轻松之余,人们似乎找到了某种安慰,歌曲就是一种情绪释放剂,或者说是某种超轻剂量毒品,能让人暂时忘记烦恼。

庄梓将庄秀也叫来听这首歌,两人乐呵呵的笑着。

庄秀最近受到了专业乐理知识培训,周末还要去音乐学院,参加声乐培训,锻炼自己的歌喉和演唱技巧。这种高级的培训,是未来王妃的必要学习课程之一,陆续在未来几年要学很多东西,所以忙碌程度超过了庄梓。

庄梓在一天放学以后,独自去了图书馆,这次很顺利地得到亲王接见。

来到亲王办公室,亲王正在用毛笔写字,庄梓一看,水平比较一般,摇了摇头,道:“殿下,您这个字写得很有风格呀。”

“哼,说老头子写的不好,那是因为毛笔不要用,就说,别拐弯抹角地骂人。”

“呵呵,写不好字赖烂笔头。要不我给您写几个字,您给指点指点?”

庄梓前世跟着姥爷很多年,姥爷教了他好多年,废了不知道多少瓶墨水,毛笔字写得有些功底了。

现在看到老头子写毛笔字有些技痒,忍不住就想显摆一下。

拿起一把大楷兼毫,在墨斗里沾了沾,当好笔尖,一张熟宣上照了照感觉,然后中锋起笔。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这是庄子《逍遥游》中的一句话,说的意思是至人忘掉自己,与万物化而为一;神人没有有意的作为,无意求功于世间;圣人无心汲汲于声名,这是人的三种境界。

至人也就是得道之人吧,而神人则次之,而圣人更次。

亲王一看,说道:“好字,比我强,骨气洞达,飘逸洒脱,颇有水准,虽然比书法大师差了很多火候,不过也还是不错的。”

庄梓放下毛笔,说道:“殿下见笑了。”

亲王仔细看着这些字,问道:“小子,这次来时打算干什么的?”

庄梓虚心的问道:“有几件事要问问。”

亲王点点头:“说吧,什么事?飞剑的事情吗?”

庄梓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我没法让它认主呀,什么办法都试过了。”

亲王笑道:“我可不是修炼者,不过我知道当初剑圣孟寒冰的专属飞剑,以你的法力,暂时还无法使用他,需要你的修炼级别提升以后才可以,需要八脉全开,你开了几脉?”

“5脉吧,不过最难的经脉都开了,任督两脉也开了,冲脉带脉,阳维脉也都开了。”

“那就快了,还有什么事情吗?”

“魔族是怎么回事?”

庄梓突然问道,因为这个事情对他太重要了,他相信亲王肯定知道。

果然亲王转过身来,看着他,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为什么忽然要问这个?”

说话也没有用上了小子的亲昵称呼。

“我对帝国的历史了解太少了,想了解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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